1.产品简介:基于知识产权情报的分析挖掘和调查研究,支持企业研发规划立项。
2.服务内容:
1、信息搜集、筛选识别:背景调研;产物:技术背景调研报告;
2、技术分解与检索分析;产物:技术分解表、技术关键词列表等;
3、专利检索分析阶段:专利检索、对检索结果进行查全率验证、提取数据、规划技术分析分类标引与标注标引标准:产物:技术专利检索策略、专利检索查全率验证、专利初步检索信息数据专利列表等;
4、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阶段:确定技术热点和空白点,梳理主要待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现有对应的技术解决手段,形成对研发活动有借鉴启示的研发方向意见与研发建议策略等;产物:技术功效图、技术待解决问题及现有对应技术解决手段信息列表、研发规避设计方案;
5、撰写报告;产物:包含企业研发可借鉴技术或研发规避设计策略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
3.服务流程:1、初期接触;2、确定客户需求;3、内部工作量评估后,签订合同;4、组建专业团队;5、制定具体计划表,明确各部分工作节点;6、依据计划执行,信息搜集、筛选识别、技术分解等等,根据需求与客户反复沟通;7、作出详细的分析报告,给出客观建议。
4.服务团队:
弼兴专利团队打造已有20年的历史,成员近70位,均为优秀的专业人才,在各类技术领域和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能够以中、英、韩、日、德、法等语言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弼兴一贯以质量为王,通过 一向秉承“为了您,保护您,成就您”之心,为客户的知识产权成果保驾护航。
5.服务工具:专利检索数据库,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数据库,智慧芽等
6.服务标准:
1、GB∕T 37286-2019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服务规范
2、2014年国知局印发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
3、《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及相关司法解释、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7.服务成效:根据委托人需求,出具检索报告或建议。
8.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依照委托人需求,以及工作量进行计算。服务费用区间一般在1-50万之间。若出现差旅费、官方费用、特殊工具费用,以及第三方费用等,则另行按实收取。以下小时费率供参考,也可根据具体委托另行约定收费方式。
收费参考标准:
职位 | 收费参考标准(元/小时) |
高级合伙人 | 2000 |
合伙人 | 1500 |
普通检索人员 | 1000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由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原华东专利事务所)原合伙人薛琦及其团队于2013年创立。 我所团队组建已有20年历史,是一家以知识产权和涉外法律业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同时具有专利代理资格和商标代理资格,其合伙人及团队已向上千家的国内外企业及个人提供了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综合性的国内外法律服务,专利、商标申请量及诉讼案件量均排在全国前列。 我所拥有一批优秀的专业人才,在各类技术领域和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能够以中、英、韩、日、德、法等语言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有员工近200人,包括律师及律师助理30人,专利代理师及专利工程师上百人,商标代理人13人及流程辅助人员20余人。7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90%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另有日语人才8人,韩语人才5人,德语人才4人,法语人才2人,技术领域涵盖机械工程(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电子精密机械、材料及金属热处理、铸造、热源发动机、建筑工程、环境工程、外观设计等),电学和物理(包括:物理、半导体、电气控制、电子电路电子器件、集成电路、测量仪器、计算机、通讯、无线通信、微电子、显示器、信息处理、图像处理、微波技术、光纤、光电子、软件、网络技术等),以及生物和化学(包括:生物技术、高分子材料、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分子生物学、农用化学、电化学、电子材料、医药、医疗器械、环境工程、食品等)。 除此之外,我所与中国大陆外六个大洲50多国家地区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及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保持着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马来西亚、俄罗斯、泰国、埃及、阿联酋、伊朗、沙特阿拉伯、越南、墨西哥、香港以及台湾等。这一业务网络使我们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充分利用各地的法律资源以解决当地的法律问题,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专业、及时、创造”的法律服务。 六年来,我所在客户中有着良好的口碑,和京东、携程、上海医工院、上海医药、华勤、恒瑞医药、方太、外高桥造船厂、申通地铁、豪森药业、韦尔半导体、瑞金医院、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吉林大学、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科技大学等多家知名单位有着稳定的合作。同时,成绩在业内也得到了很高的肯定。 2017年,我所入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的第四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 2018年,我所入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的第四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 2015年~2018年,我所连续四年获得了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与中国日报知识产权频道评选的年度中国杰出知识产权服务团队称号。 弼者,辅也,古喻之臣佐于君。兴者,起且隆也,言自勃发、经兴旺、达辉煌之诸盛况。 今合“弼、兴”二字者,恰应法律代理之宗旨。即,为律师者,当视客户为其君,尽其诚、殚其虑、竭其力,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辅弼其事业兴旺。我们希望,弼兴将会成为您成功之路上最值得信赖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