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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券 “白名单”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沪科规〔2022〕11号)规定,激励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白名单”服务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已入驻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平台并对外提供科技创新券服务的服务机构,上一年度已获得白名单资格的服务机构不在本轮遴选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

参评服务机构需满足“服务频率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内控体系全、履约记录佳、诚信记录好”六方面基本条件。具体见下表:

 

序号

条件内容

对服务机构的具体要求

1

服务频率高

近三年提供服务数量或兑付金额在所在服务类别中排名靠前,且基本保持每年提供一定服务量的活跃度。

2

服务能力强

1.BDF类,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本市中央或地方高校院所;拥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基地或新型研发机构;拥有CMA或CNAS等相关服务资质;已加盟本市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并对外提供仪器共享服务。

2.ACE类,需具有业内认可的权威性(如本市985、双一流高等院校,国家或地方标准牵头起草单位等)。

3

服务质量好

提供的服务产品采用标准化计价模式,有明确质量要求并可对照判断服务质量,且服务完成后,创新券申领使用主体评价较好。近三年未有相关被查实的投诉举报情况。

4

内控体系全

有专职人员负责创新券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管理中心,强化服务订单合规性和创新性审核。对应所提供的服务类别,具备内部审核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具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过程档案记录齐全可追溯。

5

履约记录佳

用户满意度评价情况良好,且在近三年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订单。

6

诚信记录好

近三年无科研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支持措施与管理机制

1.“绿色通道”

对纳入“白名单”的服务机构,自公布之日起给予对应“绿色通道”便利措施,即简化额度拟定与兑付审核环节,以开展形式审核并按照订单服务金额的50%来拟定创新券抵用额度。

2.动态管理

“白名单”每年遴选一次,有效期为两年。对连续两轮纳入“白名单”的服务机构,自动延续下轮资格,第四轮起重新评价。建立常态化信用审查、定期监督检查以及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3.退出机制

“白名单”服务机构在享受审核“绿色通道”后,经科技创新券监督检查、信用审查或投诉举报并查实有关情况不再符合条件的,即时移出“白名单”。待服务机构整改完成后,如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可纳入下一年度遴选范围。

四、遴选过程

在符合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基于第三方评估机构、企业用户等综合评价,形成2024年度服务机构“白名单”,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在遴选过程中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形式组织企业用户方开展满意度评价,请有关单位予以配合协助。

五、咨询电话

400-820-5114(负责B、D、F类);

400-178-0580(负责A、C、E类)。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

 

2024年  10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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